代理商条件:
1、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;
2、有市场推广能力和稳定的客户群,特别是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有良好关系的公司优先;
3、熟悉锅炉供水管道技术和有一定维护、维修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;
4、欢迎目前代理其它品牌锅炉的代理商加盟;
5、填写《代理商资格预审表》(见附件1)以及《当地锅炉市场分析报告》
《销售渠道的建立办法》、《主要营销手段》等有关报告。
招商截至日期:2008年6月31日
咨询热线:010-69390418/69390716 E-mail:keanuo@keanuoboiler.com
传真:010-693956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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